| 轉自學校網站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99/02/22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壹、 出席與上下學--學生作息管理暨請假規定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一、學校作息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(一)抵校時間 學生須準時於8 : 00前抵達, 8 : 00開始進行晨間打掃。理想的抵校時間是7 : 45 – 8 : 00之間,請勿讓孩子太早進入校園。此段時間導師須準備教室和迎接學生,如果家長要和導師談話,請留字條或由辦公室轉告,導師會在下課時間儘快回覆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(二)放學時間:如下表。家長請於放學後10分鐘內接學生離校,勿滯留校園或喧嘩影響教學品質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各年級放學時間表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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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三)上學前、放學後、週末等非上課期間,照顧學生是家長的責任,請隨時關照其安全。 (四)學生應準時進入教室,並做好課前準備,包括喝水、上廁所、換衣服、準備上課用具等。上課時間應取得老師允許方能離開教室。 (五)學生未經核准請假,一律不可離校,否則以曠課論。 (六)學校作息時間內,包括校外教學,學生均應遵守校規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二、請假規定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(一)病假: 請家長先以電話通知學校,並應於病癒來校上課3日內,持請假單向導師、註冊組辦理請假手續完畢,逾期請假者給予家長書面通知。病假連續3日以上(含3日)須檢附醫師相關證明。 (二)事假: 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,因故無法先行請假者,應由家長先以電話通知學校,並於來校上課時持請假單向導師、註冊組辦理請假手續完畢,逾期一週即以曠課論。 (三)公假: 公假外出應由指導教師於事前填具「請假單」,會知導師後,向註冊組辦理。臨時外出,則由指導教師填寫「學生外出申請單」。 (四)喪假: 直系血親屬或兄弟姊妹喪葬事宜,應附證明持請假單,向導師、註冊組辦理請假手續。 (五)公假、病假、喪假、產前假、娩假等,須會知註冊組及持證明依規定請假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三、遲到、早退、曠課或缺席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(一)遲到: 學生逾上學規定時間才到校者,必須先至註冊組報到、登記,領取「遲到單」交給任課老師。 (二)早退:早退應依請假規定辦理,否則以曠課論。 (三)曠課: 學生上課遲到逾10分鐘而無正當理由者,視為曠課。除依教育部規定列入記錄,並以書面通知家長。 (四)學校定期統計學生出席狀況,若有曠課或經常遲到、早退或缺席者,以掛號信函通知家長。通知後未有改善者,學校將約談家長。如仍未改善,學校將依「兒童少年福利法第30條第6款」規定,通報社會局,依法定程序處理,以保障學生受教權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貳、 飲食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一、 請在家用完早餐後才到學校。 二、 本校主張並落實健康飲食,在校期間禁止食用口香糖、糖果及不健康的飲料、零食。點心時間,請準備水果,並以環保盒裝之。 三、 本校午餐方式有:學校營養午餐及家長親自準備。依照環保署規定,本校禁用免洗餐具。 四、 午餐使用陶瓷的盤子、湯碗、湯匙、筷子等餐具;並準備水壺或陶瓷水杯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參、 服裝儀容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一、 衣著: 以舒適、樸素、天然材質為原則。避免(黑色)、暴露、透明、緊身衣褲等,並應避免穿著卡通圖樣、商標、口號等衣物。 二、 儀容: 保持清爽、整齊,不染髮、不上髮膠、不留長指甲、不擦指甲油、不紋身、不配戴不合適的飾品。 三、 室外鞋: 以舒適、透氣、能安全活動的鞋子為佳,皮鞋和球鞋務必搭配襪子,顏色與式樣以樸素為原則。穿著時不踩壓鞋跟。果凍鞋、拖鞋、高跟的鞋底等不適合學生穿著。 四、 室內鞋: 室內應著室內鞋,以便學生安全地在教室內進行跑、跳等肢體活動。材質以柔軟舒適的包鞋為佳;夏季,可準備涼鞋(以不易掉落有後帶為主),但拖鞋則不適合作為室內鞋。 五、 帽子: 為保護學生頭部,避免陽光的直接曝曬和紫外線的傷害,學生於戶外活動時需戴帽子;室內不戴帽子。 六、手帕:環保節能,盡量以手帕代替衛生紙。 七、妥善保管個人衣物,並標上姓名。每週會有當週的失物招領,未領走的失物將於下一學期期初的家長工作日開放最後招領。其餘則轉交家長會作為二手義賣品。 八、 學生應依相關課程穿著適合的衣物,如體育課穿著體育服裝與運動鞋,農耕課穿雨鞋、戴斗笠等。 九、 若經常穿著不適當衣物,學校將以信函請家長配合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肆、 公物使用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一、 學生使用校園內各項公物及設施時,應維持公物及設施的完善及整潔。 二、 學生借用校園內物品或空間,需經導師同意,並由導師向行政辦公室填具申請表申請出借。用畢,應收拾整齊、歸位,由導師確認清點後歸還。 三、 本校圖書館開放給三年級以上的學生借閱書籍,須愛護書籍,不可冒用他人名義借書。 四、 專科教室經老師允許始得進入;器材必須依照老師指導使用。無論班級或個人,使用後應回復原狀,並擔負清潔與關閉水電、門窗的責任。 五、 辦公室電話:辦公室電話僅供學校公務使用;學生請自備電話卡或向班級導師借電話卡。 六、 進入辦公室前請先取得老師允許方得進入。午休時間,請於1:00過後方得進入;特殊狀況應獲導師允許。 七、 請珍惜公共資源,節約能源,隨手關水、關電源。 八、 學生如有違反上述規定,導致損害,須依比例進行適當賠償,並負擔補救責任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伍、 個人物品(包括玩具)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一、一、二年級孩子無實際上之需要,且避免上課時的分心,故不戴手錶到校。 二、 本校學生可以將戶外找到的自然物品或手工作品帶來和同學分享,但嚴禁任何買賣行為。 市售玩具不帶到學校。 三、手機:基於電波、網路色情、遊戲等的傷害與影響,請勿讓學生使用手機。如確有聯繫需要,經申請後始得攜帶手機到校,上學期間一律關機。違者,導師將代為保管,放學時再由學生帶回。如情況未獲改善,則由學校代為保管,並請家長來校領回。 四、電子用品:相機(校外教學時得老師同意)、MP3、MP4、收錄音機、電子辭典等類電子儀器禁止攜帶到校。違者,老師將代為保管,放學時由學生帶回;如情況未獲改善,則由學校代為保管,並請家長來校領回。 五、書報雜誌:攜帶個人書報雜誌須經導師同意,不良書刊禁止攜帶到校。違者,由老師代為保管,下課時交還學生帶回;若情況未獲改善,則請家長來校領回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陸、校園言行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華德福教育的最高目標是要使每個人尊重他人,包含尊重他人的思想、感覺、身體、個人空間與財產。更進一步,我們重視保護孩子遠離不適當的、傷害的肢體動作與性的影響,也致力於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,在這樣的環境中孩子會產生崇敬與美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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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處理原則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(一)尊重他人的隱私權與財產。 不行就是不行。 停止就是停止。 (二)尊重他人的感覺與身體。禁止侵犯性的、傷害性的肢體接觸。 (三)傾聽他人。 (四)以自己期望的方式對待他人。 (五)禁止不適當的親密行為。 (六)不破壞公物;學校財產是有價值且應被尊重的。 (七)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到校。 (八)禁止在走廊奔跑,出入危險區域,以確保師生安全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二、處理方式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(一)持續違反校規的處理:教師將會與家長共同討論、工作以求解決之道,同時家長必須付出行動、時間與能量。 (二)依據情況的嚴重性,如嚴重違反道德或安全,學校會立即通知家長,並接回孩子。 (三)全體教職員將會支持且共同討論並提出建議。 (四)如果未達到明顯的改善,則會邀約家長、教師,及其他教職員召開會議, 以決定進一步的處理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柒、交通安全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一、 上學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(一)家長接送: 請依學校規劃交通動線進入接送區、暫停並安全轉出,學生上、下車時請注意後方是否有來車。 (二)交通車:請依學校規劃交通動線進入、暫停並安全轉出。 (三)步行:請由各入口進入校園。 (四)騎單車:請由單車道入口進入學校。 (五)火車路隊:請遵守火車搭車禮儀,不得影響車上其他乘客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二、放學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(一)家長接送:學生於中庭集合後,靜待家長接送返家。照顧孩子的規律作息,請準時接回孩子。勿讓低年段的孩子留在學校等候哥姊或他人。 (二)交通車:依車次在等候區排隊靜候。 (三)步行:請於放學後10鐘內由各出口離開校園。 (四)騎單車: 1.四年級以上學生得申請單車考照,參加交安研習,並通過交通安全測驗及單車路考,取得證照後始得 騎乘單車上下學。 2.需定期參加交通安全研習課程(每學年須參加一次)。 3.証照期限為一年,無違規事項者,參加交安研習後,直接換照;有違規事項者,需 重新考照。 4.無照騎單車者,校方代為保管單車,由家長領回。 (五)火車路隊:請遵守火車搭車禮儀,不得影響車上其他乘客。 1.四年級以上學生始得申請參加火車路隊。 2.參加學生依年級編成小隊,每隊有兩個小幫手,所有成員若因故無法參加放學火車路隊者,需於放學點名前主動向小幫手請假。 3.路隊行走其間應注意交通規則,候車與搭乘火車期間應注意禮儀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三、違規處理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(一)家長接送:學生放學後常滯留學校,將約談家長。 (二)交通車:依家長會交通車公約處理。 (三)單車、通勤、步行路隊:違反交安規則記滿點者,需由家長親自接送或改搭交通車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四、家長停車:路邊紅線及出入口,請勿停車。請迅速接送學生,留意學生的出入安全,並請避免擋到其他車子的出入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請假單格式(請自行下載使用):學生請假單(1-2天) / 長期請假單(3天含以上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慈心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圖書館管理辦法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2012年10月6日 星期六
請假之同場加映:慈心華德福中小學校規
標籤:
班級事務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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