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

加強宣導家長接送學童等待3分鐘應熄火

加強宣導家長接送學童等待3分鐘應熄火
http://blog.ilc.edu.tw/blog/blog/6527/post/22139/354239

本校自本學期起大力宣導學校周邊的違規停車問題,並訂定違規停車勸導辦法,其中包括『家長接送學童等待超過3分鐘應熄火』,通知全校家長。
違規停車勸導草案
緣起:
上學期交通安全訪視時委員們提出了許多改進事項,其中一點是關於學校週邊畫紅線的區域違規停車的問題,學務處擬於本學期開始大力勸導。
辦法:
1. 冬季學期前三週透過班親會、e-mail通知及家長會密集向家長們宣導,學校週邊畫紅線的區域禁止停車,以維持交通的順暢。
2. 第二週起由學務處安排值班人員於下午13:30及15:30在校門口勸導,勸導原則為紅線區臨時停車時駕駛人不得離開駕駛座,且家長接送學童等待超過3分鐘應熄火。
3. 第四週起由學務處製作勸導單,張貼於違規停車的車輛上。
4. 第五週起請冬山派出所派員取締違規停車的車輛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